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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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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
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
6月(yuè)1日,长沙河西某小区,王先生站在自家车位(chēwèi)前,手里那份2018年签下的(de)《车位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他:“您说这是您的车位?光凭这张纸,我们可没法确认……” 这(zhè)不是王先生一个人的尴尬。在长沙(chángshā),乃至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爱车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,要证明“这个车位属于我”,竟成了一个现实难题(nántí)。 2018年,王先生以18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(chēwèi),当时拿到手的,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。六年过去,开发商注销了,物业也换了新面孔。当他兴冲冲地去(dìqù)办理新车牌录入时,却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:“王先生,抱歉,我们系统(xìtǒng)里(lǐ)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(xìnxī)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 “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像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(zhōngyú)找到了(le)这张‘护身符’,物业才勉强录入。但下次呢?合同要是丢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(chēwèi)唯一的“身份证(shēnfènzhèng)”。 和王先生(wángxiānshēng)一样(yīyàng)遇到“无证”尴尬的还有刘先生(liúxiānshēng)。他(tā)去年底刚拿到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正忙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。“停车嘛,方便安全就行,没想那么多。”但他心里也打鼓:“这合同真能管一辈子?以后(yǐhòu)卖房时,怎么证明车位也一起卖了?” 更无奈的是袁先生。他买的二手房,车位(chēwèi)是原房主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(shí),房子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‘刷脸’才做了备案。自己家(jiā)的车位虽然就在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(lái)之前,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,我都担心哪天车位突然会不(bù)属于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(chū)了众多车位“无证”业主的心酸。 业主(yèzhǔ)们的担忧,并非空穴来风。 几年前,长沙(chángshā)河西的奥克斯缔壹城开发商(kāifāshāng)(kāifāshāng)和业主就因地下车位权属(quánshǔ)之争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未纳入公摊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同时要求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 诸如此类问题,也(yě)折射出众多(zhòngduō)业主面临的(de)共同困境:买的车位就像“黑户”,没有权威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,后面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模式的漏洞和隐患。 为什么(wèishénme)不给车位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“红本本”呢?橘洲君深入调查(shēnrùdiàochá),发现背后有复杂的现实原因。 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门槛高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(wǔtiáo),能拥有独立产权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(de)车位(chēwèi),必须是需经规划(guīhuà)部门批准并在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独立(如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范围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不到此标准。 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成本高企。 “非产权车位”如果(rúguǒ)要(yào)办产权证的话,需要补缴(bǔjiǎo)(bǔjiǎo)土地出让金及(jí)增值税,这笔费用不菲。从成本和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(pǔbiàn)选择规避产权登记。如按2021年4月印发的《桂林市城市车位(库)不动产登记办法(试行)》相关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(jīzhǔn)地价为(wèi)基准,地下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。例如,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成本将显著压缩利润(lìrùn)空间。 ——产权(chǎnquán)权属不清晰。 大多数(dàduōshù)开发商在出售车位(chēwèi)时,实际出售的并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,也无法(wúfǎ)办理产权证。 “本来车位就是(jiùshì)个‘位置’而已,我们和业主签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销售(xiāoshòu)经理宋女士表示。 而对于车位的权属问题,大多数业主在购买时(shí)并没有提出异议(tíchūyìyì)。长沙一位不愿具名(jùmíng)的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(qīnzhàn)公共区域或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的法律意识很强,一手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车位需首先满足业主(yèzhǔ)需求(xūqiú)。若(ruò)开发商以长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,都可能涉嫌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(fángwūmǎimài)绑定,以“不租车位不给交房(jiāofáng)” 相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》禁止的搭售行为。 王先生们的(de)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的高(gāo)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等地开始探索新路。 2024年底,长沙公证(gōngzhèng)处推出“长沙市车位(chēwèi)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”。业主通过人脸识别、电子签名完成(wánchéng)交易(jiāoyì)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为合同加了一道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。 为每个车位赋予不可篡改的(de)数字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(shàngxiàn)。它通过(tōngguò)“一位一码一证(yīzhèng)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基于北斗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空间、交易和数据。 车位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公证备案法律效力如何?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(cǎifǎng)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,依据《电子签名法(fǎ)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(shì)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他(tā)也指出,这与“不动产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法规的衔接还需完善。 新探索也面临考验。58岁的陈先生直言:“我习惯拿在手里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(xìnxī)泄露了怎么办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(dēngjì)/备案费用,对(duì)部分业主和中小开发商也是考量。 民生无小事。如何让“数字确权(quèquán)”从可行走向普及,真正替代“合同(hétóng)焦虑”? ——政府引导与(yǔ)政策衔接。 政府层面可加强(jiāqiáng)顶层设计,明确数字登记/公证备案的法律地位和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(kěnéng)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。 ——平台整合与(yǔ)公信力建设。 推动公证备案平台与数字登记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,避免信息(xìnxī)孤岛。确保(quèbǎo)平台运营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(gōngzhòng)信任。可推动社区、物业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,方便不熟悉手机的业主获取纸质版(bǎn)凭证。 ——法规完善(wánshàn)与标准统一。 在《民法典》框架下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、登记(dēngjì)、保护的(de)细则,为数字确权提供(tígōng)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标准和查询系统。 ——市场参与方(cānyùfāng)协同。 鼓励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进行登记/备案,将其作为提升(tíshēng)服务、保障交易(jiāoyì)透明度的举措。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并利用好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(guǎnlǐ)服务水平。 车位的(de)价值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在于为(wèi)奔波的生活提供(tígōng)一个确定(quèdìng)的归属。当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完善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。这方(zhèfāng)小小的地下空间,终将因清晰的“数字身份”和法治保障,成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温暖注脚。 编辑/尹玮 校读/肖应林(xiàoyīnglín) 初审/彭培成 终审(zhōngshěn)/沐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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